不能 。
鉴于静默期间仍有阳性感染者检出,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 ,切实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 ,对嫩江市城区静默管控时间延长至10月3日24时。
静默管理,疫情防控措施 。暂时的“静下来”,是为了尽快地“动起来 ”。
法律分析:离开黑河市嫩江县1.离开黑河市区人员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在交通防疫点严格遵守扫行程码、健康码及相关查验登记等要求后,可予以通行。 2.抵达目的地后,应及时主动向本人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告 ,并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返回黑河市嫩江县 注意春节农村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 、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人员指从外地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 ,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时间为1月28日—3月8日,返乡不满14天以实际返乡时间居家监测。) 1.低风险地区抵返黑河的人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送至集中隔离点临时管控,进行核酸检测,无异常后纳入村(社区)健康管理 ,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抵返黑河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1次抗体检测 ,无异常后再居家隔离7天,期间再做1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纳入村(社区)健康管理 ,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3.境外抵返我市人员在入境地执行14天管控措施后,抵达我市执行7天集中隔离,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1次抗体检测,无异常后再居家隔离7天 ,期间再做1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纳入村(社区)健康管理,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 、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 、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 、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 、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 、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 ,除霍乱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 、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
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 、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 ,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